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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邻居搬家.摔伤应主张赔偿
缩放字号:[小] [大] 发布时间:2013-01-30 19:02

刘先生:为了治疗,我已花去医疗费1万余元,请问我可以要求邻居适当赔偿吗?邻居搬家,我去帮忙,在搬沙发下楼的过程中,我脚一滑摔伤。后经医院诊断,我骨盆骨折,构成九级伤残。

  唐律师:不可以。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违约金责任不能与定金责任并用。不能并用是指不能要求违约方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承担定金罚则(双倍返还非违约方的定金)。你公司与该公司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你公司有权选择适用二者之一。 

  至于选择哪一种,一般依据有利于非违约方的原则。你公司支付的定金是10万元,约定的违约金是15万元。如果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你公司将能得到20万元,但其中10万元原本属于你公司,所以只能获利10万元。如果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责任,那么,除得到15万元外,还能拿回已交纳的定金10万元。相比较而言,要求对方公司承担违约金责任,对你公司更有利。 

  唐律师: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之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你有权向邻居主张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张先生:我向某公司订了一批货,货款价值100万元。我交纳了10万元定金,并与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将支付违约金15万元。现在该公司违约,不能发货。我公司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请问,我公司能否要求该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要求它承担违约金?  

  唐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房产赠与必须将所涉房产过户给被赠与人才算赠与行为实施完毕,在过户手续未完毕之前的赠与行为可以依法撤销。你的情形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你可以依法撤销之前的赠与合同。

  赵先生:我膝下无子,两年前将坐落于南京市郊的一套住宅赠与侄女,并且签订了一式两份的书面赠与协议。最近我与侄女产生矛盾,想撤销赠与合同,不知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