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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业盼“营改增”税率下调
缩放字号:[小] [大] 发布时间:2017-05-02 09:05

“从2013年起,交通运输物流业将在‘营改增’中全部执行最低3%的增值税简易征收税率。”从江苏省传出的这条消息开始在全国其他试点地区“发酵”,财税界知名人士纷纷在网上公开表示“惊诧”。
    1月11日,有报道称,从江苏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获悉,“营改增”改革中涉企税负增加的现象将从2013年起得到彻底解决。该省财政厅厅长刘扞东透露:“根据中央和省级统一协商的结果,在交通运输物流业将全部执行一般纳税人的简易征收办法。”此举意味着交通运输物流业在“营改增”中的增值税税率降为3%,可极大降低行业税负,“营改增”将不再需要财政资金的扶持。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政策变动是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在改革中充分遵循地方意见的结果,亦是江苏向中央“据理力争”后取得的。
    随后,有关人士向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求证得知,这一报道并不属实。江苏省财政厅有关人士表示,有关媒体报道有误,刘扞东在会上只是表达了要就“营改增”致交通运输企业税负增加的问题向国家财税部门提出实行简易征收办法的建议,但最后政策还要由国家来定。
    看来有媒体误读了江苏省财政厅厅长的话语,让交通运输业空欢喜了一把。撇开误读不谈,当一件事能够引起广泛关注时,这件事必然是焦点问题,也必然事关一个庞大群体的利益。“营改增”就是这样一件事,事关全行业切身利益,难怪试点地区交通运输企业在听闻“全部执行最低3%的增值税简易征收税率”的消息后十分期待。
    税率大幅度提升、相关财政补贴迟迟不到位、抵扣操作流程不明确等“营改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让物流企业头疼痛不已。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于2012年12月底发布的上海市“营改增”试点企业调查报告显示,35.9%的受访企业反映税负增加,其中,58.6%的交通运输业受访企业税负增加。而笔者此前在采访中了解到的情况也是如此,物流企业对减负望穿秋水,因为如果税率能够降低,征收能够简化,那么对企业来说就意味着减轻负担。
    希望相关部门不要忽视物流企业的期盼,在后续配套措施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笔者看来,部分地区采取的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 (例如补贴的方式)就是不错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