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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价格陷阱多.居民搬家需防范
缩放字号:[小] [大] 发布时间:2013-04-08 08:36

昨日,家住周口的市民李欣在搬家前找了一家声誉较好的搬家公司,价钱事先已经谈好,可谁曾想中途有变,搬家公司的人员竟以书籍、花盆等太重为由要求李欣加钱,这让她大为不解,原本谈好的价钱,怎么能说变就变?这也他没有原则了吧! 

乔迁可谓是件大事,但乔迁之前的搬家工作可谓看着简单内有陷阱。

李欣表示,“当时还询问了一旦在搬运过程中东西损坏由谁负责,搬家公司说损坏物品由工人负责’。第二天上午,搬家公司的工人来了。在搬运过程中李欣发现,有的工人总是不急不慢,过了一个多小时后,其中一位师傅表示,她家的书和花盆太重了,需要另加钱。同时表示,这些东西一车运不走,得运两趟。无奈之下,李欣只好同意多运一趟,并与师傅谈好价钱,再多付150元。李欣表示,谈成后,搬运工人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了。


  李欣告诉记者,几天前,她与搬家公司价格已经谈好,270元/车,对方表示出的车是一辆4.8米长的货车,并特意强调无论东西多少,收费是按车次计算,搬运一车240元,其余130元是拆装家具和床的费用。

 

另外,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消费者必须与搬家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同时说明需要搬运的物品以及特殊要求,一旦有了合同,中途哪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不执行合同以外的事项。损坏了物品不仅仅是个人赔偿,二十公司进行赔偿,这样更能促进公司的声誉提高。

  这种情况李欣表示很无奈,记者联系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据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搬家前一定要与搬家公司签订书面协议,否则在搬家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无法断定到底是哪一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