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行业新闻
新闻动态
相关阅读
行业新闻
搬家搬场的责任制保险的介绍
缩放字号:[小] [大] 发布时间:2013-04-03 10:55

保障范围 

  拥有合法经营执照的搬屋公司可投保本保险。 

  投保手续 

  1、向本公司任一营业点索取投保单、保险条款和有关资料; 

  2、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风险情况; 

  3、确定赔偿限额,商定保险费率; 

  4、填写并递交投保单。 

  发生保险事故后的处理 

  1、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马上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2、未经保险公司同意前,被保险人不要作出任何许诺或赔偿; 

  3、确认保险责任后,被保险人应按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保险公司在核定损失后支付赔款。 

  在搬屋过程中,由于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的疏忽过失而造成:
  1、客户的财产损毁;

  2、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
  赔偿限额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由保险双方按照风险大小协商确定。

 

 

  搬屋责任保险条款 

  第三条 保险人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1、对正在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任何人所遭受的伤害的责任; 

  2、被保险人、所雇佣人员或其代理人所有的财产或由其控制的财产; 

  3、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保险责任 

  第一条 搬屋公司(以下简称被保险人)在搬屋过程中,由于所雇   佣工作人员的疏忽或过失而造成客户的财产损毁,或因在搬运货物过程中所致第三者财物或人员的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根据本保险的有关规定,负责赔偿。被保险人为上述事故所支付的诉讼费用及其他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费用,保险人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也负责赔偿。 

  不保财产 

  第二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内:古玩、字画、邮票、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盆景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责任免除